法律解析:
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定金是作为债权的担保,而预付款本身就是对合同债权的履行;2、效力不同,定金在买方违约时是无权要求返还的,而预付款是在合同没有履行是有权要求返还;3、适用范围不同,定金可以适用于一切有偿合同,预付款只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为义务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