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网上办理:
进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进入综合业务窗口办理;
二、现场办理:
带齐材料到济南公积金中心办理。
办理材料:
1.《济南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审批表》1份;
2.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委员会决议并附到会人签名清单及表决情况记录1份;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按照拟降低的缴存比例重新计算填制的《济南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比例)调整表》1份。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