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使用单位按照职工月工资总额的8%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职工本人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2%。在济南,公积金缴费比例也是按照上述标准执行的。以职工工资为6000元/月为例,用人单位需向职工的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480元,而职工本人则需缴存720元。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缴费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差异和政策变动而略有不同,建议及时了解当地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最新情况。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