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首先是在商品房建设完成之后,建设单位需要与工程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商品房建设的情况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一致,施工建设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相关的资料;商品房的建设材料以及主要所用配件都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有工程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最后还要有施工方的工程保修书,商品房才算合格。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