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规定,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的,需按季度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目前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工会经费优惠政策。那么: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享受优惠?
如何填报申报表?
适用
主体不同
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特别提醒:
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含: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销售额调整。
具体
政策内容
省总工会于2020年3月30日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苏工办〔2020〕22号)中关于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2月31日。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继续享受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
——《江苏省总工会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苏工办〔2024〕11号)
2021年3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提高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经与省税务局商定,对小规模纳税人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的口径也同步扩大,现明确如下:
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指所属期),暂缓收缴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缓缴对象仅限企业。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苏工办〔2021〕34号)
如何申报
享受优惠
1、小微企业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无需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特殊事宜,申报表如实填报缴纳,即先税务征收,总工会后续返还。
2、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工会经费暂缓征收优惠的填报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通用申报-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工会经费)申报,进入申报填写相关数据。
假设某小规模纳税人A,2024年度二季度季度工资总额为83400元,二季度销售额为10万元。具体填报数据如下:“计征依据”填写83400元,“应征费额”系统自动计算出为元,“减免依据”(本期是否适用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是”,选择后“减免性质”自动带出,并且在“减免费额”中填写元,则“本期缴费额”为0。
文案 | 编辑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