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内很多的地区出台了一系列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
一、华北地区
北京某园区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地方留成部分50%-60%的奖励扶持,培养和扶持企业上市有相当的优惠,人才落户政策。
天津某园区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地方留成部分70%-80%的奖励扶持。
二、华东地区
浙江某园区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园区留成的80%;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享园区留成的80%-90%的奖励扶持。
江西某园区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地方留成部分的60%-80%的奖励扶持。
上海某园区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园区留成的40%;个人所得税在达到一定的纳税额,可享园区留成部分30%的奖励扶持。、
福建某园区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园区留成的70%-90%;企业高管和专业技术人才,在达到一定年纳税额可享80%的奖励扶持。
三、华中地区
湖北某园区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园区留成部分60%-80%的奖励扶持
四、华南地区
广东某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百强企业,给予百万到千万的奖励;对于高管和特殊人才给予丰厚的人才奖励。
当然每个园区的入园门槛及留成比例不尽相同,同时,影响企业节税金额的两个重要因素是:一、地区留成比例,二、地区的扶持力度,除了以上列举出的各园区的扶持力度,企业还需考虑地区留成比例以及自身的业务规模是否达到享受此政策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五章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第一节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拓展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和激励政策,发挥重大工程牵引示范作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通过完善标准、质量和竞争规制等措施,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健全鼓励国有企业研发的考核制度,设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容错纠错的研发准备金制度,确保中央国有工业企业研发支出年增长率明显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完善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