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买卖之间最讲究的就是诚信,人不信,则不立。如果买卖之间失去了诚信,那么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就会变的混乱,从而导致大家做生意都不讲诚信,最终商品市场交易退步。那么,买家多收货不退怎么办?现在就跟着我来了解一下吧。
自古以来,买卖之间最讲究的就是诚信,人不信,则不立。如果买卖之间失去了诚信,那么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就会变的混乱,从而导致大家做生意都不讲诚信,最终商品市场交易退步。那么,买家多收货不退怎么办?现在就跟着我来了解一下吧。
一、买家多收货不退怎么办
建议和买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依照社会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市场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制定明确的立法,这就使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范,还得到了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已确定了消费者有下列基本权利:
1、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三、保护动因
与生产经营者相比,相对分散的消费者由于以下原因而经常成为被损害的弱者。
力量微弱在商品交易中,以个人力量独立从事交易的消费者与作为生产者的大
公司、大企业尤其是大的垄断集团相比,其经济力量极为弱小,造成了买卖双方交易能力的不平衡。
知识欠缺消费者只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品种多、范围广的多类商品,而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而专营特定的商品,两者之间有关商品的知识存在着固有的差异,又加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生产技术和工艺日益高度复杂化,使消费者越来越难以对所购商品的品质作出判断,因而不得不形成对经营者的全面依赖。
人性弱点消费者购买商品不具有营利性,故其购买中缺乏经营者的理性,而是依据个人兴趣喜好、虚荣心及侥幸心理等来选购商品。这些心理上的弱点最易被拥有现代营销手段的经营者所利用因而导致对其利益的侵害。
缺乏组织消费者在各项交易中力量本已极为弱小又历来缺乏组织,不能通过团体的力量来与经营者组织体相抗衡,以致成为经济上的从属者,容易受到经营者的侵害。
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买家多收货不退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规定,买卖之间最讲究的就是诚信,人不信,则不立。建议和买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