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薪资由哪些方面构成
公务员薪资由四个方面构成:一是基本薪资,二是津贴,三是补贴,四是奖金。
1.基本薪资,即职务薪资和级别薪资,是薪资结构的主体,也是确定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
2.津贴由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构成,其中地区津贴又包括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公务员的补贴制度还在改革之中,有待将来的配套法规作出具体规章。
3.奖金实际上是指公务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凡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公务员均可享受。
4.津贴、补贴和奖金是公务员薪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
公务员薪资一般是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和级别薪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全部工作年限满30年的,按85%的比例计发。此外还有各类津补贴,各地标准不一样。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薪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级薪资制。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薪资、级别薪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薪资、工龄薪资均按原薪资的100%计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薪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薪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薪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薪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薪资制度改革新政策有哪些及新方案【全文】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