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福利待遇
文职人员待遇保障政策按照高于地方同类人员、具有比较优势的思路设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待遇保障完善
1.工资待遇
以现役军官为参照系,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发到个人的一般工资水平为:
★本科应届毕业确定为专业技术十三级,工资标准为9000元左右;
★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确定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工资标准为9500元左右;
★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确定为专业技术十级,工资标准为11000元左右。
2.住房保障
■ 文职人员住房实行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文职人员可以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条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
■ 文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以增发住房补助。
3.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所在地社会保险。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
4.福利抚恤
健康体检、子女入托等普惠性福利待遇,文职人员与现役军官同等享受。平时抚恤执行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参加军事任务伤亡的抚恤优待执行现役军人政策。
5.休假探亲
文职人员休假探亲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军委下达的重大战备训练或者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专项任务累计时间超过6个月的,经军级以上单位批准,执行任务期间休息日、节假日未休息的天数可以计入本人当年应休假探亲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