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方法是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公开招标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人;而邀请招标是邀请特定的法人或组织参与土地使用权投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