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离职证明离职后多久可以开
员工离职证明应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十五日内开。离职证明的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说明,同时也证明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绩办理的,其与原单位没有存在任何劳动纠纷。
二、离职证明的用途
离职证明有下列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移劳动者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开离职证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开离职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2.开离职证明必须要“鲜章”,这就是说离职证明复印件是无效的。
3.离职证明上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或者人事章。
三、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区别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1.出具的主体不同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的。
2.出具的时机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