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你说的情况是劳动关系问题,劳务工是劳务关系,聘用工是劳动关系,用人的主体不一样。前者是使用关系,后者是雇佣关系。劳务工通常是由某劳务公司雇佣,再派到其他公司岗位去工作,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关系都在劳务公司,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就是劳务关系--称劳务工。用人单位每月支付劳务费给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负责薪资福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