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一)开证明,可以找户籍地村委或者是居委会先开个你未婚的证明,再到社区或街道的计生部门开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般有效期是1年内有效。
(二)需要准备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一寸彩照两张;
(三)最好先了解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的电话,问一下他们需要什么,每个地方的手续都有些不同。
一、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首先要准备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还有近期孕检说明和特殊情况证明,携带这些材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区居委会领取《再生育申请表》一式四份。
要将申请表送交单位,让单位加具意见。
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加具意见(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之后街道计生机构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如果同意,社区委员会将申请人《服务证》移送街道计生机构办理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服务证》送还申请人。
如果街道计生机构不同意审批,将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主要办理流程:
1、领取《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首先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领取并填写《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然后分别报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审查。
所需材料: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全家户口簿、女方近期妇检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
2、计生部门审批。双方所在单位将申请生育夫妻的婚育状况和申请理由张榜公布十日,无异议后在《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相关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然后由女方所在单位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由男方所在单位报男方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
3、乡级计生办审批,移交县计生办。乡级计生办受理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后,应当先指定乡四术员对申请人女方进行孕查、出具《孕检证明》,并在十日内召开生育资格审批小组会议、将意见填入《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并将《会议记录》及《预报花名单》、《审批表》及有关的证明材料上报县计生局审批。
4、县计生局受理后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意见填入《申请审批表》及时下达批复,签发《二胎生育证》。
二、办准生证需什么手续
办理准生证的手续,主要如下:
1、准备资料和证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的,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2、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一胎婚育证明并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到医院开具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到计生部门登记,最后到公安局办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