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学籍如果在原学校,但是孩子转学了之后,两边都要交学费的话,其实并不是合法的,可以交一些学籍管理费用,这是允许的。因为并没有去原来的学校上学,所以这个学费的处理方法其实是不大公允的。但是有很多的学校当学生转学之后,学籍还保留在学校里面。那么这些学校就会要求学生交这个学校的学费,所以如果学生被要求交这些学费的话,那么是可以去沟通的。
法律依据: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一是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二是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三是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四是小学一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五是无空余学位时不再办理转学手续(按省定班额,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