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房屋征收确定以后还能对外出租。房屋征收方案公告后产生不超过一年的冻结期,冻结期内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房屋出租不予限制。
一、国有土地征收需要哪些流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首先要符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被征收人可以对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继承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
继承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上述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所以继承人不能为被列为拆迁范围的继承的房屋办理过户手续。
三、已列入拆迁范围房屋能否拍卖
首先要明确的是,对房屋进行司法拍卖,不是进行房屋买卖。司法拍卖是竞拍人通过竞价的方式竞拍房屋,谁出价高就能赢得拍卖。而房屋买卖是由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价格,房屋买卖价格是固定的。
因此,已列入拆迁范围房屋的拍卖是不被禁止的,所以可以拍卖。虽然可以拍卖,但是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的,产权冻结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因为拆迁方案公告后产生不超过一年的冻结期,征收方根据房产证记载的产权人进行补偿,冻结期处于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产不能进行出售、更名等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