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动合同签了一年还有一天公司就解散了,还能告公司吗
1、单位超过一年没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11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单位若是不赔偿,可以提出劳动仲裁,但是此仲裁时效是一年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请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关于此类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日期,实务中存在争议,主要是把此二倍工资视为劳动报酬还是惩罚性赔偿。目前在实务中,大多数的地区都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视为惩罚性的赔偿的,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开始计算仲裁时效。
3、此外,还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也是有争议的,主要有两种:
(1)从仲裁时效开始一年内可以请求全部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
(2)从仲裁时效开始一年内,仲裁时效每经过一天,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就减少一天。
对于劳动者入职到离职不超过一年的,则不存在上述争议。最后一个需要注意的就是,在实际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了解当地的计算方式,以便具体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二、工作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与职员就自动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是可以终止的。
对于单位在职员入职后没有与其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形,自职员工作时间满一年时起,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就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根据规定,此类职员最多可以要求单位向自己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提出此请求的时候,可能需要向单位提交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均无过错);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满不续约);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关闭、解散);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