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内容
离职后仍可要求工伤赔偿。因工伤辞职,虽然其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能支付,但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剥夺。工伤残疾的,可以要求一次性残疾补贴、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其中,前一项补贴可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支付,后两项补偿可以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后支付。工伤待遇有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前必须进行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