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受疫情影响,有些房屋承租者,特别是外地务工者无法正常返还务工所在地使用已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可依据“不可抗力”的有关合同规定,请求减免部分租金;或娱乐厅、游乐场等营业性店面租赁,因防疫措施的规定强制关闭了门店,确实因不可抗力出现了亏损,影响巨大,无力承担租赁合同的责任,而要求减免租金是合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第二款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可见疫情的暴发,对个体来讲具有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特性,参考“非典”疫情期间的司法实践,认定新冠肺炎属于不可抗力具有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