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向原土地登记机关申请报失;
2.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土地证书灭失;
3.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
5.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6.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7.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补发的土地证会注明"补发"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