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居间合同的特点有:_x000D_
1、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_x000D_
2、居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订立;_x000D_
3、居间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居间人在促成合同成立的时候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_x000D_
【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_x000D_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