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具体如下:
一、在主观故意上: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没有归还的打算;而挪用公款罪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
二、在客观上:贪污罪是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