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合同定义指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成立条件如下:
1、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双方通过要约和承诺就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性要素和基础;
2、合同一方已履行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即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视为合同已履;
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接受履行,说明其已经承认对方的履行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这显然是以合同存在即合同成立为前提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