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的版面最多可以添加八行,超过八行时,就需要用到增值税发票清单.清单附在汇总开具的专用发票后面,税率统一,金额一致.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进入防伪税控系统,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发票填开".
2、确认发票号码,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填写购货方信息.
3、选择金额含税与否,点击"清单"按钮,进入"清单填开"页面.
4、填写货物或劳务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税收分类编码等信息.
5、检查确认所有信息均已正确填写,点击"完成"返回"发票填开"页面.
6、打印发票,在"已开发票查询"界面,查询刚刚已开的发票,点击"清单"按钮.
7、打印增值税发票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8、开具专用发票及清单过程中,提醒您注意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要为同一人.
按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