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办理公有住房使用权应由购房人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提出认购申请,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售房单位核准计算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人支付定金,售房单位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领房地产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_x000D_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_x000D_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_x000D_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_x000D_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