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申请、审核、执行。 廉租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 (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 (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各镇 (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廉租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