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是指参保单位或个人的工资等收入作为缴费对象时的计算基数。在合肥市,不同险种的社保缴纳基数范围如下: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应当低于最高月度工资的三倍,高于最低月度工资的60%;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应当低于最高月度工资的四倍,高于最低月度工资的60%;3.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应当低于最高月度工资的三倍,高于最低月度工资的60%;4.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5.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应当低于最高月度工资的三倍,高于最低月度工资的60%。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缴纳基数范围的确定需要参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对象,应当按照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率,以其工资、薪金所得额为缴费基数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