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提供以下这些材料:第一,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第二,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第三,办理房屋过户的所有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理由等证明材料;房屋权属相关证明;第四,出卖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承租人意思表示证明;第五,出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意思表示的证明。当然前述证据,只是为了引起诉讼程序的必要的基础证据,具体案件所需证据,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诉讼请求以及诉讼思路来安排,以最大可能、最大程度地维护权益、实现诉讼目的。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1,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2,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3,办理房屋过户的所有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理由等证明材料;房屋权属相关证明;4,出卖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承租人意思表示证明;5,出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意思表示的证明。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一)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二)房产所有权证。(三)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四)房屋买卖合同。(五)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六)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房屋买卖需要哪些材料
买卖房子交易的当事人双方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卖方需提供的材料:1、产权人身份证;2、户口本;3、房屋所有权证;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5、共有产权人声明;6、结婚证复印件;7、产权人印章;8、土地使用权证;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10、买卖合同。买方需提供的材料:1、买方本人身份证件;2、户口本;3、本人印章;4、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居留证、工作单位证明;5、港、澳、台人士需提供身份证、回乡证、外批单;6、买卖合同;7、如需要贷款购房,还应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相关手续。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怎样起诉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