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可以做证据的标准:
1、必须确认微信的主体是双方,如果一方向法院提交微信证据,但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是案件的当事人,原则上不符合主体条件;
2、确保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非法获取证据不受法院支持,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
3、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微信证据,确保微信证据与其他证据的相关性,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