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城市的医疗保险生效时间为参保人缴费的次月,也就是说,参保人在缴费的次月即可使用医疗保险对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但是必须是医疗保险生效后产生的医疗费用,之前的无法报销。
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个人帐户),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统筹帐户)。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参保人/亲属于日内(各地各医院的时间期限不一样的)到指定地点(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后,即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