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指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对方签订合同。如果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代理行为是有效的。构成表见代理的有: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2、要有事实或理由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一般情况下,行为人持有代理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如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即证明文件构成表见代理人的客观依据;
3、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否则不成立表见代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