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按撤回仲裁申请后能否再申请仲裁
不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有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去深圳仲裁委撤回仲裁申请怎么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当事人能否撤回仲裁申请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案件视为撤诉还能再次起诉吗
劳动仲裁案件视为撤诉可以再次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况有哪些
当事人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撤回仲裁申请须由仲裁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出;
(2)撤回仲裁申请须采取书面形式;
(3)撤回仲裁申请的时间,须在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尚未作出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之前。
(4)提出撤回仲裁申请需当事人自愿。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