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一般是在去年的9月1日—12月25日期间进行参保,大家需要抓紧时间尽早办理参保手续,以免耽误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现如今,省会城镇居民医保已经开始实行了一年一次预交费制,一年一个医疗待遇支付期。
所以,在每年的9月1日—12月25日为城乡居民集中办理参保登记和费用缴纳期限,这次缴费是缴纳第二年的医疗保险费用。其缴费标准为县(市)每人缴费180元;市区每人缴费240元。初次参保的居民可以凭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到所属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家庭为单位全部参保。
另外,新迁入户籍的城镇居民,应在落户之日的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从缴费之日起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在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由亲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这样可以从出生之日起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缴纳,即手机银行、自助多媒体机、个人网银、ATM机以及部分网点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