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必须是山东省从海内外引进和自主培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高层次外国人才和国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技能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经直接颁发、审核颁发或评审颁发程序取得“山东惠才卡”。有两类高层次人才,需由高层次人才所在(引进)单位为其填写《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审核(评审)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审核或评审并报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法律依据】:
《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高层次人才,是指山东省从海内外引进和自主培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高层次外国人才和国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技能人才等。
第三十条 高层次人才经以下程序取得“山东惠才卡”:
(一)直接颁发。属本规定第六条所列高层次人才中(一)(二)(三)类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公布文件和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直接颁发“山东惠才卡”。
(二)审核颁发。属本规定第六条所列高层次人才中(四)类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颁发“山东惠才卡”。
(三)评审颁发。属本规定第六条所列高层次人才中(五)类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综合评审后颁发“山东惠才卡”。
属本规定第六条所列(四)(五)类高层次人才的,由高层次人才所在(引进)单位为其填写《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审核(评审)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审核或评审并报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其颁发“山东惠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