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人资格合法但法官认为不能代理怎么办?
开庭律师不让当事人出庭是不合法的,因为如果律师和当事人一起参加庭审活动,实际上是有利于审理案件的。
1、需要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达到指定的法庭
记住,切勿迟到。很多地方的法官对于到这件事情是深恶痛绝的,很有可能在超过传票规定的时间后直接以原告撤诉或被告缺席来处理,所以,万一没法在指定的时间赶到,一定要给法官打电话,告知法官正在来的路上。
2、开庭时必须遵守开庭纪律
例如:把手机关机或者调成静音,不得用手机录音录像,未经法官允许不得随意发话,不得随意在法庭行走等。总而言之,法官的开庭槌敲下之后,就得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庭审工作,一切听法官的就行了。
3、注意庭审技巧。
作为没有聘请律师的当事人,如果案情简单,其实可以自己应付法庭庭审。关键的关键是听从法官指引。法官要求陈述时,就陈述,没有要求陈述时,大可不必发言,即使对方当事人的陈述惹恼了,也没有必要针锋相对,因为在法庭上与对方当事人争辩毫无意义,法官不仅不会记录下来,而且十分烦躁。
当事人发言时,可以面朝法官,与法官眼神交流,没有必要针对对方当事人发言,因为当事人要说服的是法官,而不是对方当事人,另一方面,陈述时直面对方当事人容易引起争吵,不利于庭审的继续。
二、开庭前后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庭前准备工作,检查诉讼参加人出庭情况,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核实诉讼材料的收悉情况。
2、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的具体内容以的有关规定为准。全体人员应当关闭手机和传呼机的铃响。
3、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4、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经各方当事人确认无异后,即宣布:经法庭当庭核对确认,出庭的诉讼参加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的庭审活动。
律师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到诉讼活动中的,需要履行的职责就是为当事人辩护,应当在尊重法律与事实的前提之下,来完成最终的代理,但是对于律师来说,不应当阻止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否则是不利于查清楚案件的一些具体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