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证明劳动关系,再要回工资和赔偿。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劳动者代表公司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劳动者在其企业的上下班的打卡记录、工作证等
4、录音、录像、照片:劳动者在上下班时的录音录像,或者其他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5、网络聊天信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业务往来的、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聊天记录,并证明通讯工具的使用者是本人
6、手机短信往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往来的短信记录。
(二)关于诉讼费一般是原告先行支付,然后等到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结果决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关于律师费除非有特别约定,一般是谁请律师谁承担律师费。对于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从而免除律师费,法院诉讼费方面,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免交、减交或缓交。
(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和这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入职近两个月后依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该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现在想辞职,完全可以要求公司付给应得的工资,而且是双倍工资。
和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只要存在劳务关系的事实,那么公司就应当需要支付相对应的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错不在员工,而是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双倍工资的赔偿,因此劳动者可以在寻找相关的证据以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