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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的成立需要两块土地同时存在,即需役地和供役地;地役权的目的是为了给利用自己的土地提供便利;地役权必须使用他人的土地;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必须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一起转移,不能与需役地分离转让,也不得成为其他权利的...查看全文
可以的。只要是不动产都可以设置地役权。《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地役权人的义务】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用益物权人可否设立地役权 1、地役权是...查看全文
民法典规定了解除地役权的三种方式,包括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当地役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或未支付费用时。地役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合同约定、期限限制、用益物权人同意和用益物权转让。...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其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法律依...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承租人不能设立地役权。承租人为不动产使用人,可以成为地役权人的范围是任何地役合同中拥有需役地的人,即不动产所有人。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期限不得...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设立地役权的限制: 1.必须在他人土地上。 2.设立期限的限制,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3.转让的限制,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设立地役权的限制: 1.必须在他人土地上。 2.设立期限的限制,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3.转让的限制,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查看全文
设立地役权的限制: 1.必须在他人土地上。 2.设立期限的限制,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3.转让的限制,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设立地役权的限制: 1.必须在他人土地上。 2.设立期限的限制,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3.转让的限制,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地役权自何时设立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查看全文
《民法典》第374条规定地役权合同生效后即设立,可申请登记;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373条规定地役权合同需书面形式。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信息、地点、利用目的、期限、费用及解决争议方法。...查看全文
用益权是用益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以用益物权人有权设立地役权。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一、土地产权的基本权能有哪些?土地产权的...查看全文
根据《民法典》规定,地役权通过双方当事人合同约定产生。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的...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设立地役权进行登记的流程如下: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房产证设立抵押。《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合同的效力是自签订合同时便开始的,因此就要求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必须在...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地役权是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的。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查看全文
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地役权是为了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便利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的权利。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具有不可分性和从属性。地役权的设立应采取书面形式,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查看全文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合同的效力是自签订合同时便开始的,因此就要求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签署才...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地役权设立登记应由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地役权登记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地役权合同到登记大厅提出申请,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制证,审核通过后收费发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查看全文
地役权什么时候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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