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方若是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获得补偿,拆迁方可能需要支付安置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2、安置费的支付期限,是可以协商确定的。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属于行政类型的协议吗?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行政类型的协议。
如果因为协议发生争议,需要提起行政诉讼。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等信息;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其他条款以及双方有另需补充的事项。
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法律特征: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法律行为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平等性
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3)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合法必须性
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在签署之后一般都具有法律效力,不管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都需要遵守该协议的规定如果实施了违反安置补偿协议的规定,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时候,最好是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纠纷确实存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