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同居后女方告强奸罪成立吗

律师回答
摘要:自愿行为不能告强奸,强奸罪的主观方面需具有奸淫目的,非性交行为可构成强制猥亵罪。精神病人或严重痴呆者无法正确表达意志,与其发生性交属强奸。间歇性精神病发作期间的同意行为不构成强奸。对不知道妇女为精神病患者且勾引发生性交的,不宜以强奸罪论处。对不知道妇女有轻微痴呆,在女方自愿或主动要求下发生性交的,不宜定罪。
不成立,自愿行为不能告强奸。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以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或有严重痴呆的人而与之性交的人,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和被害妇女是否表示“同意”或“反抗”,都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妇女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期间同意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是青春型精神病患者,在妇女的勾引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患有较轻微的痴呆症,在女方自愿或者在女方主动要求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宜以犯罪论处。
延伸阅读
自愿同居后女方指控性侵,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在自愿同居关系中,女方指控性侵的案件中,法律责任的界定涉及多个因素。首先,法律会考虑双方是否存在明确的同意。如果存在有效的同意,即使发生性行为,通常不会构成强奸罪。然而,如果女方能够证明她在同居期间曾明确表达反对或撤回同意,而对方仍然强行进行性行为,这可能构成强奸罪。其次,法律还会考虑双方的年龄、心理状态、任何威胁或暴力行为的存在等因素。最后,法庭将根据证据和相关法律来判断是否构成性侵罪行,并依法追究责任。因此,对于自愿同居后女方指控性侵的案件,法律责任的界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公正和合理的判决。
结语:自愿行为不能告强奸,强奸罪的构成需要犯罪分子具有奸淫目的并故意实施性交行为。对于精神病人或有严重痴呆的人,即使其无法正确表达意愿,明知情况下与其发生性交仍构成强奸罪。然而,对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没有发作期间同意性交以及对于不知道妇女患有轻微痴呆症的情况下,女方自愿或主动要求发生性交的行为,不宜以强奸罪论处。在自愿同居关系中,法律责任的界定需考虑双方的同意、年龄、心理状态等因素,以确保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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