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投标人之间不能协商投标报价,也不可以约定中标人或者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这些都是投标人相互串通的行为。投标人也不可以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_x000D_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_x000D_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_x000D_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_x000D_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_x000D_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_x000D_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