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有哪些
1、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有:
(1)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及冻结存款、汇款类的行政强制措施;
(2)地方性法规只能设定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3)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2、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是否有人数要求
1、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有人数要求,需要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2、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通常情况下,法律可以设定各类行政强制措施,但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及冻结存款、汇款类的行政强制措施,地方性法规只能设定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