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领取的标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为: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及调整,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执行。
杭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杭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2、非本人意愿中断或终止就业;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4、失业人员有求职要求,愿意接收培训等。杭州失业保险领取标准:1、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满5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782元;2、缴纳失业保险满5年不满10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809元;3、缴纳失业保险满10年不满15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836元;4、缴纳失业保险满15年不满20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863元;5、缴纳失业保险满20年以上,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891元;6、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达12个月后,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782元。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怎样的
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青岛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怎么样的
领取条件,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青岛市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在2021年,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根据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在青岛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实行分档补助,其中: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及以上的,补助标准为400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含)至5年的,补助标准为200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补助标准为100元/月。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修正)》第十三条、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