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购买二手房时若发现原房主拖欠物业费,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式:
1、付房款时留物业交割保证金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而产生纠纷,建议买方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所有的费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并且可以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直到买卖双方物业交割顺利完成,买方才把这笔钱交付给卖方。若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物业欠费,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方承担物业欠费经济损失的风险。
2、找中介如果房屋是通过中介交易的,可以先行找中介垫付,让中介去找原房主追缴物业费
3、依法拒绝缴纳《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因此,对于这部分费用的,如果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没有特别约定,应当由原业主承担。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