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合法需要依据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投票通过出租集体土地的决议,而村委会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实际上是对外发包。
若村委会在未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对外发包土地。
一、集体土地买卖如何处理
集体土地买卖处理如下: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合并等原因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除外。集体土地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只能在村集体成员之间转让。在实践中,集体土地在同一集体组织之间转让并用于农业建设是有效的;如果用于非农业建设,买卖关系无效。集体土地所在村村民和非村民的集体土地买卖无效。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集体土地转让方式有差异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
1、狭义的国有土地转让
狭义的转让就是单纯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指的是第一次从国家那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拿地之后将土地使用权按照法定的年限出让或者出租给个人或者其他单位,并收取相关费用。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广义的国有土地转让
广义的“国有土地转让”是包括了“转让”和“出让”两种方式的。
国家把土地的所有权以一定的年限出让给使用者(比如开发商),使用者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费。出让的主体是国家。
条件是没有很多限制的,通过了招标拍卖就可以签订合同缴纳出让金办证完成出让,而转让则每个地区有自己的条件限制,还需登记过户才行。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则又是另外一种情况,这里的转让指的是农村土地流转方式中的一种,在“三权分置”下——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将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一起从原来的土地承包农户那里转让给他人,这个过程是不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化的。
而且由于农村集体土地的特殊性人,如果转让对象是户口买药在该村的“外村人”,那么是需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同意,获得2/3以上的同意票数才能进行转让交易。
三、哪些情况村委会能收回承包地
在下列情况下,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
1、村民连续两年弃地;
2、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籍;
3、承包人改变户籍;
4、已婚妇女在婚后土地上居住,重新取得承包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
5、承包乙方自愿退还承包地。
一、申请承包地程序:
1、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村民会议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召开,并且须按照法定的程序投票选出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承包方案。公开承包方案是为了让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和承包方都能清楚了解承包方案的具体内容;
5、承包方与村里签订承包合同。通过合同明确约定承包土地的位置、面积、承包的具体期限、承包土地的用途以及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二、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区别:
1、土地属性不同。农村宅基地很明显是建设用地属性的,是农民使用来建设房屋的,属于建设用地。而承包地则是用来进行农业生活活动的,属于农用地;
2、面积标准不同。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而且面积标准不能超过当地政府的规定。承包地却没有面积限制,农民可以承包几十亩甚至是上百亩;
3、流转不同。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不能上市流通,只允许在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转让,而承包地主要是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在市场上流转的。
综上所述,在下列情况下,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村民连续两年弃地、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籍、承包人改变户籍、已婚妇女在婚后土地上居住,重新取得承包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承包乙方自愿退还承包地。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区别有,土地属性不同。农村宅基地很明显是建设用地属性的,是农民使用来建设房屋的,属于建设用地。而承包地则是用来进行农业生活活动的,属于农用地,面积标准不同。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而且面积标准不能超过当地政府的规定。承包地却没有面积限制,农民可以承包几十亩甚至是上百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