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租赁合同未约定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