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做出了明确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以下食品安全信息:1.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信息:包括未经许可、未获准、超范围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行为;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非法添加、掺杂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危害食品安全的其他行为。2. 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信息:包括食品添加剂滥用、超范围使用农药、持有或者运输腐烂变质食品、动植物病死肉类、食品中检出有害物质等安全风险和问题的信息。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有利于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情况,促进监督管理的透明化和公正性,也有利于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食品安全风险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