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公证。先要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二、房地产管理。继承人在办理完遗产继承公证的手续之后,需要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地产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以及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房地产管理中心进行继承登记。三、费用交纳。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的过程中的费用,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的,使用的是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四、房产过户登记。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领取并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房屋产权证书;申请人的身份证;相关完税凭证;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其他相关文件。五、领取证书。如果相关部门将资料审核完毕并通过后,新的房产证书就会出来,按时领取就可以。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