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的分类有哪些
固定资产可以按其经济用途、使用情况、产权归属、实物形态和使用期限进行分类核算。
1.按经济用途分为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两类。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固定资产,如厂房、机器设备、仓库、销售场所、运输车辆等。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而是为了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福利需要的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浴室、医务室、图书馆以及科研等其他方面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2.按使用情况分为使用中、未使用、不需用三类。
使用中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正在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包括由于季节性和大修理等原因暂时停用以及存放在使用部门以备替换使用的机器设备。未使用固定资产是指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和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不需用、准备处理的固定资产。
3.按产权归属分为自有、接受投资和租入三类。
4.按实物形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五大类。
5.按固定资产最短使用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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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中关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
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1、土地;
2、房屋、建筑以外未使用、不需要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
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
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9、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