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户口本去办理。民政局离婚的程序:(一)夫妻双方提前签订好离婚协议书。(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三)民政部门审查相关资料,符合离婚条件的,进行离婚登记。
离婚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吗
不一定。要看是哪种离婚方式。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带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需要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到对方户口所有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法院离婚要通知民政局知道吗
法院判决离婚并不需要通知民政局,民政局也没办法查询法院的判决。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离婚判决书要配合生效证明一起使用。当法院不主动出具判决生效证明时,当事人领取离婚裁判文书后,应在文书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必要的延误。在通过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如果需要证明已经离婚状态的需要提供判决书和生效证明。有的地区法院已经可以出具离婚证明书来证明离婚状态了,但是并不是全国的法院都采取了这种方式,绝大多数地区还没有。
要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离婚吗
要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离婚。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
民政局办理离婚要多久
双方当事人协商好离婚事宜后,由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照片,一起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民政局审查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放离婚证。一般半天左右的时间可以办理好。
民政局离婚要准备什么
1、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等。2、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