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不到原房主不符合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的条件,无法在房管局办理过户。土地证过户找不到原户主的,最好的办法是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制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再向土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一、抵债房怎么办房产证
抵债房,是指债务人无法以货币偿还债务时,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价支付给债权人,由债权人上市出售的房屋,但并不包括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的房屋。抵债房能否办理房产证需要判断抵债房本身是否具有瑕疵,若建设抵债房的开发商没有办理土地和产权登记,或者房屋属于小产权房等情形,这种抵债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若抵债房本身没有权利瑕疵的,可以有两种方式办理过户。第一,先将房屋作为抵押物到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然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至公证处办理一个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转让文书,当债权到期后,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行使抵押权,变卖房屋,办理过户手续。第二,债权到期后,债权人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直接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行使抵押权,变卖房屋,办理过户手续。
二、离婚时房产怎么过户
离婚房产过户流程如下: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房产证。
三、买安置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买安置房需要办理的手续是: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