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理由是“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一、刑事再审如何申请
申请刑事再审有下列条件: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
二、检察院抗诉后法院怎么处理
检察院提出抗诉后会不会重判、改判的几率大小需要依据实际案情来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后、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重新的审理、并依据刑诉法的规定作出判决。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检察院抗诉的条件包括:
1、案件存在民事权益争议。人民检察院抗的案件、必须是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
2、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民事诉讼中、检察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对于尚未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不能提出抗诉。对于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书、人民检察院也不能提出抗诉。
3、具备法定的事由。
4、由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才有权提出抗诉。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人民检察院无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三、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有错误时可以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审判监督权是它的职责,因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